存量平台贷整改意见有望近期出台
本篇文章1331字,读完约3分钟
知情人士1月30日表示,在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地方融资平台管理的第19号通知》后,近期将出台地方政府平台贷款整改细则。由财政部牵头的细则旨在规范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的放贷行为,还包括有条件地扩大股票平台贷款。后者是业内最受关注的。
据接近银监会的消息人士透露,该细则已经酝酿了半年多,涉及多个部委,银监会已经就此发表了意见。此前,国务院于2010年6月发布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第19号通知》。“第19号通知只是一个原则框架。本细则将在操作层面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地方政府平台的借贷和偿债行为。”根据上述消息来源。
从2008年到2010年,由于商业银行大量中短期贷款投资于长期基础设施,期限错配的流动性风险成为银行系统性风险的主要问题。银监会曾表示,到2012年底,40%的平台贷款将得到偿还。
汇丰中国首席经济学家、亚太经济研究联席主管屈宏斌此前指出,在国家审计署公布的10.7万亿元地方债务中,银行贷款余额超过8.5万亿元,主要是中短期地方债务,其中近70%将在5年内到期,其中5万多亿元将在2013年底前偿还,期限错配风险正成为一个严重问题。自去年年中以来,高速公路平台、地铁和铁路的资金链紧张问题频频暴露。
事实上,2011年10月,银监会副主席周牧兵公开表示,银监会将重点推进股票平台贷款整改,并将明确四大整改路径,包括:所有以公益资产为抵押的平台贷款都应合法。非公益性资产的全额置换;所有政府质押的平台贷款和无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出让收入质押的平台贷款应及时补充合法有效的抵押担保;对于全额还贷的股票平台贷款,要求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和平台客户就贷款合同的修订和补充进行协商,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半年偿还一次本金,实现科学还款,减轻集中还款压力。
关于行业关注的平台贷款展期条件,周慕兵在前述场合透露,原期限安排不合理的贷款,在满足担保抵押执行和合同修正条件后,可根据现金流与本息的实际匹配情况,经批准后适当展期或展期一次。
据了解,目前商业银行在正常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展期安排仍符合《贷款通则》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相关要求,涉及三个主要条件:一是借款人归还10%的贷款;第二,抵押担保的条件不能低于以前的条件;第三,项目产生的现金流必须包括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这也是正常情况下展期的关键条款。
自去年8月以来,中国银监会开始适度放宽平台贷款。当时,根据银监会的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四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允许有条件展期,即符合《公路法》、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办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国务院批准的重大项目的贷款可以继续,但首先要满足“四不贷款”的要求。
“当地融资平台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中国大量与城市化相关的基础设施项目没有正常的融资渠道,只能依靠银行贷款;然而,通过传统商业银行贷款支持中长期基础设施建设,任何国家都存在期限错配的风险。”屈宏斌强调。
1月30日,中国政府网站公布了1月6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录。在谈到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时,温家宝表示,要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处理现有债务,既要积极稳妥化解金融风险,又要确保国家批准的在建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能简单地“急刹车”或“一刀切”,避免地方风险带来的整体性和系统性风险。
标题:存量平台贷整改意见有望近期出台
地址:http://www.zyycg.org/qyzx/8067.html
免责声明:中国企业信息网为网民提供实时、严谨、专业的财经、产业新闻和信息资讯,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中国企业信息网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