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煤炭价格临时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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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已进入冬季高峰期的关键时期。随着水力发电能力的减弱和新能源建设的缓慢进展,确保冬季高峰发电用煤的供应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了规范煤炭市场秩序,稳定煤炭价格,国家发改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明确从明年1月1日起,5500千卡市场煤炭价格不超过800元/吨,2012年合同煤炭价格涨幅不超过5%。同时,国家发改委也适当提高了电价。
据行业分析,这种旨在平衡煤炭和电力行业利益的政策组合将缓解日益紧张的煤炭供应形势。从长远来看,促进煤电产业协调发展仍需努力。
为什么火力发电企业总是缺煤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数据,今冬明春全国电力供需形势紧张,全国最大的电力缺口将达到3000万千瓦至4000万千瓦,华中和华南地区可能进入严重缺电状态。
在中国的电力供应结构中,火力发电仍然是主力军。2010年,中国发电装机容量为9.6亿千瓦,其中火电装机容量为7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70%以上。
预计2011年,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4.7万亿千瓦时,其中火电发电量将达到3.6亿至3.7亿千瓦时。根据目前发电煤耗水平,电力行业全年煤耗将达到18亿吨至19亿吨,其中第四季度电煤需求将达到3.5亿吨至4.5亿吨。如果气温持续极低,煤炭供应将进一步紧张。
问题是:中国真的缺煤吗?
2010年,随着并购步伐的加快和煤矿数量的减少,中国煤炭产量继续快速增长,总产量达到32.4亿吨。据《工业快报》报道,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煤炭总产量为26.91亿吨,预计全年煤炭产量将超过35亿吨。
从数量上看,第四季度的煤炭产量完全可以满足火力发电的需求。然而,在“非贫煤”的情况下,火力发电企业面临着“缺煤”的尴尬。
近年来,在各种复杂因素的推动下,煤炭价格持续上涨。数据显示,自2007年以来,中国发电用煤的平均价格上涨了约200元/吨,涨幅接近67%;秦皇岛动力煤市场交易价格上涨约80%,约370元/吨。今年前三季度,国家发电用煤标准为每吨860元左右,同比增长约90元,增幅约11%。
煤炭价格的持续上涨,使得下游行业火力发电企业的生活十分艰难。煤炭是火电企业的主要原料,约占火电成本的80%。虽然煤炭企业与火电企业签订了重点煤炭供应合同,但合同煤炭与市场煤炭价格的差价往往在200元至300元之间,因此煤炭企业供应合同煤炭的积极性自然不高,甚至无法按时履行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电力公司不得不去市场购买煤炭来补充,这反过来又推高了市场上的煤炭价格。然而,市场煤炭价格上涨后,发电企业无法积极调整电价,也无法迅速转嫁增加的燃料成本,损失不可避免。
“煤炭企业持续盈利,火电企业持续亏损,最终导致火电企业被动地利用各种借口减少发电量或停止发电。”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表示,电力公司叫嚣“煤炭短缺”的关键在于,煤炭的市场价格远高于合同价格,企业无法消化这些成本,也没有购买煤炭发电的热情。
“如今,一些主要产煤省份的电力公司也出现了煤炭供应紧张的情况。可见,煤炭价格上涨引发的煤电纠纷愈演愈烈。”林对说道。
价格干预能遏制“煤炭疯狂”吗
在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的背景下,中国也对电价进行了小幅调整。自2007年以来,我国销售电价上涨了10%,但与同期煤炭价格上涨70%相比,这一调整显然是降低火电企业亏损的九牛一毛,火电企业仍面临发电量越多亏损越大的尴尬。
今年前九个月,五大中央发电企业火电业务亏损266亿元,破产企业超过20%。一些发电企业已经开始出售发电资产,并暂停建设新的火电项目。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张粒子表示,目前火电企业经营困难加剧,购煤发电能力受到很大限制。此外,南方一些省份的水力发电能力下降,电力供应矛盾逐渐积累。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将会对电力供应、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人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这一次,国家发改委出台了煤炭价格控制政策,暂时干预了煤炭价格。一是适当控制合同动力煤价格上涨,并规定纳入年度重点合同动力煤,需要跨省、跨地区衔接。根据2011年初签订的合同价格,2012年的合同价格涨幅不应超过5%。第二,对市场上交易的煤炭实行了最高限价。自2012年1月1日起,秦皇岛港、黄骅港、天津港、京唐港、SDIC京唐港、曹妃甸港、营口港、锦州港、大连港热值为5500千卡的煤的收盘价最高不超过每吨800元,其他热值的煤的收盘价按5500千卡的限价标准折算。
这种临时性的价格干预措施明显不同于过去引入的动力煤限价政策。2010年底的限价政策要求2011年的合同煤炭价格在2010年保持不变,但是市场煤炭没有参与限价指令。
“去年的价格限制政策更难实施。在合同价格不变的情况下,随着市场煤炭价格的上涨,重点煤炭供应合同的执行难度将更加突出。”张粒子表示,通过适当放宽合同煤和限制市场煤,有利于适当缩小合同煤和市场煤的价差,调动煤炭企业的积极性,保证合同煤的供应。从现阶段煤炭生产的总体情况来看,煤炭企业仍可通过控制主港市场煤炭清算价格在800元/吨,直运市场煤炭价格不高于今年4月的水平来获得较好的利润。
此外,这一调控政策不仅暂时干预了价格,而且对各地高标准设立的煤炭资金和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以帮助煤炭企业缓解经营压力,更好地落实电煤价格调控政策。
“从短期来看,放松煤炭合同将有助于提高动力煤合同的履约率,同时限制煤炭市场价格可以防止煤炭价格继续上涨。”张粒子表示,在临时干预政策取消之前,由于煤炭价格在市场上的“上限”,飙升的煤炭价格很难再现,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取消后,市场是否会出现“井喷”,还有待观察。
我们还应该做些什么来缓和煤电之间的争端
根据11月30日发布的环渤海地区动力煤价格指数,在环渤海地区港口关闭的热值为5500千卡的市场动力煤综合平均价格为847元/吨。根据新的价格限制政策,煤炭价格将在2012年初下降超过5.5个百分点。
有人担心,这种临时性的价格干预政策会降低煤炭企业生产和供应煤炭的积极性,从而在生产环节形成“煤炭短缺”。
“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张粒子表示,国家对市场煤炭价格和合同煤炭价格的干预,充分考虑和保障了煤炭企业的利润。此外,今年前三季度煤炭行业实现利润3120亿元,表明行业整体盈利水平较高;通过清理资金和相关收费项目,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将大幅降低。因此,煤炭行业仍有相当大的利润空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煤炭企业不增加生产能力,而是由于减产和产量有限而扰乱市场秩序,政府应该加大干预力度。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控煤措施更好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将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快煤炭产能释放,增加煤炭特别是煤炭的供应;加强铁路运力配置,优先考虑煤炭运输,特别是长期合同煤炭运输;加快从产煤区到消费区的铁路建设,努力消除铁路运输能力瓶颈。地方价格主管部门还将每月对主要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结算价格、产量、合同履行率、发热量等情况进行监控,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经制定了工作计划,将通过专项检查、抽查和联合监管等方式,监督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严厉查处违反国家电煤价格调控政策的擅自涨价和变相涨价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电力公司对煤炭的需求之外,钢铁和有色金属等行业也离不开这种基本能源。在合同煤难以实施的背后,许多煤炭生产企业已经完成了原煤,并将其出售给钢厂或焦化厂。
“与电力行业不同,这些行业的用户可以根据生产成本的变化灵活调整产品价格。煤炭价格波动对其效益的影响相对较小。”林表示,在临时价格干预政策下,市场煤炭价格下降已成为必然,这可能会使一些高耗能行业借此机会增加煤炭采购,进一步增加煤炭需求。因此,相关部门应继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相关专家还指出,国内煤炭资源供需“逆向分配”的现实导致煤炭流通环节混乱,中间环节易手,提高了市场价格。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研究报告,煤炭从生产地运输到消费地发电厂等中间环节的成本占煤炭价格的30%至60%。因此,相关部门也应考虑增加煤炭铁路运力、变煤炭运输为电力输送等措施,努力减少煤炭流通带来的价格泡沫。
此外,相关专家表示,虽然这种临时干预价格的调控政策在短期内可以保证市场稳定,但从长期来看,有必要走市场化道路,研究建立煤电联动的长效机制,从而彻底解决煤电供给的供需衔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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