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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出台促进就业和扶贫政策

来源:中国企业信息网作者:郑衣冠更新时间:2020-06-18 14:34: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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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徐铁英报道支持创业和扶贫,加大对农民个人涉农贷款的支持力度,重点关注辽西北。除了规定的潜伏期之外,它还可以为贫困劳动力和已在孵化基地(园区)落户创业的贫困地区返乡农民工免费延长一年的潜伏期。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福利厅等四部门发布了《辽宁省进一步加大就业和扶贫力度,提高劳动组织化程度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细则》从积极发展就业和试用期岗位、发展就业和创业作为扶贫载体、鼓励开展职工代表培训、加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力度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辽宁省出台促进就业和扶贫政策

根据该细则,鼓励和支持省内企业和单位参与就业扶贫。如果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补贴等政策将参照就业困难人员执行。支持全省贫困地区围绕种植业、养殖业、进口加工、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特色产业,发展一批就业、创业、扶贫载体,为贫困劳动力创造更多本地及周边就业岗位。

积极支持贫困劳动力、贫困地区返乡农民工和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申报立卡创新创业。加大对我省农业县区(农业县区名单以最新版《辽宁统计年鉴》为准)农、林、牧、渔业个体农民(包括农村个体工商户和返乡农民工)申请个人农业贷款的支持力度。我们还将把重点放在辽宁省西北部的阜新、铁岭和朝阳市的县(市)以及该省贫困县的易县和建昌县。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应积极扶持贫困地区有创业意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他们可以向贫困地区的贫困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提供在规定的潜伏期之外免费延长一年的潜伏期,让他们定居下来自主创业。

辽宁省出台促进就业和扶贫政策

加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力度,重点增加半劳动者、弱势劳动者和残疾人等贫困人口的收入。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优先通过新增和腾空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鼓励贫困村利用村级集体收入等资金发展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

标题:辽宁省出台促进就业和扶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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