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减轻企业负担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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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企业将陆续复工复产。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我国许多省份都出台了强化应对措施,支持企业共同“抗击疫情”。据中网财经不完全统计,截至2月3日,北京、上海、广东等5个省市相继出台了通过降低融资成本、减免税费等多项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
北京:解决困难企业融资难的19大举措
2月3日,为支持疫情防控,北京市政府出台了19项重大措施,对因疫情影响而暂时经营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停止放贷、继续放贷、继续放贷。
《办法》规定,加快新登陆防疫物资生产项目审批,开通一站式、平行、48小时绿色审批通道,优先配置土地、水、电等资源性指标,设立进口防疫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和绿色通道。从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捐赠用于防疫和控制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卫生防疫部门直接进口的物资免征关税。
在加大对疫情防控的财政支持方面,建立了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池,主要用于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所需的医疗物资储备、医疗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为加强医疗费用的保障,相关人员每人每天给予300元补助,其他参与防疫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每人每天给予200元补助。
在企业服务方面,帮助各类企业稳定生产经营。协助企业解决物资保障、原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防控问题,加强防控监管和指导,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达到防疫标准。实行灵活就业政策,允许企业调整一年中休息日的使用。企业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时,可以通过与员工协商,通过调整工资、轮换岗位、缩短工作时间、等待岗位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不裁员或尽可能少裁员。
上海:减轻企业负担的四项措施14万雇主将受益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上海市人民社会保障局3日发布了四项措施,以减轻企业负担。包括实施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返岗政策,推迟调整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可以延长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
从今年开始,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包括职工健康保险年度)的起止日期将从当年7月1日调整至次年6月30日,延迟3个月。据测算,今年全市企业社会保障支出负担预计将减少101亿元。
参保单位逾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向市社保机构申报后不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疫情缓解后3个月内可完成相关补缴手续。
此外,到2020年,上海将继续把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返还给未裁员、未裁员且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该政策实施后,预计到2020年,将有约14万名雇主受益,并减少约26亿元的负担。
广东出台“十大税收规则”:防疫相关企业税收延期优先审批
2月1日,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十项措施(以下简称“十项税收条款”),要求加强税收扶持政策措施的落实,坚决打赢这场防疫和控制战争。《税收第十条》全力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生产,支持医疗机构开展防疫工作,支持一线防疫医务人员,通过实施与医疗机构相关的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减免政策,以及对参与防疫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2019年个人所得税的结算和缴纳等措施,有效落实“免疫、减疫、减扣”。
《十大税收条款》还指出,要加大对防疫工作的物质支持力度。对医用防护服、口罩、医用护目镜、负压救护车等防疫材料及相关药品的生产企业,要优先落实相关减免税政策,优先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处理,优先批准延期纳税,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扩产。
此外,《办法》还指出,要最大限度地支持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审查与医疗机构相关的减免政策,如增值税、财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以确保这些政策按照法律法规得到执行。
苏州:出台十条支持中小企业脱困的政策意见
苏州市政府发布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项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目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苏州市政府提出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免租金和税费等一系列措施。实施期限暂定为政策颁布之日起三个月。
该意见指出,为了确保小微企业的信贷余额不会下降。各银行机构将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陷入困境的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撤贷、断贷或压贷。
四川出台十项措施加快防疫物资生产
1月30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加快防疫物资生产十项措施》,从采购力度、加班补贴、税收减免等十个方面明确了支持政策。
其中,在税收减免方面,四川省规定,对列入扶持范围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在防疫期间生产的产品,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或按照支付金额由财政全额补助。所有要支付的相关费用都是免税的。(记者王晨曦)
标题:各地减轻企业负担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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