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金融支持深化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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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浙江11月4日电(记者范玉斌)记者4日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等5部委批准,浙江省台州市正式批准了第一批深化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的国家级试点项目。其目的是引导金融资源“支持小企业,帮助小企业”,同时尊重市场规则。同时,通过点对点、自上而下的联动,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促进民营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增长,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随着试点项目的批准,台州将获得中央政府3000万元的奖励。为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在深化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激励资金支持和引导中的作用,台州市着力推进民营小微金融服务优质发展,科学设定绩效目标,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制定规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借此机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
据了解,自2014年以来,我市设立了台州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基金运营中心和临海、温岭、天台、仙居、三门、玉环六个分中心,逐步实现政府担保机构全覆盖。同时,该模式已在温州、嘉兴、金华内外7个地区推广和复制。
台州将充分利用国家级小微金改革的金字招牌,努力实现优质金融发展的良好结合,防范和化解金融困难,实现阶段性目标,不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努力打造台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示范区。(结束)
标题:浙江台州:金融支持深化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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