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营改增”后部分营业税优惠政策仍将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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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24日电24日,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在接受中国政府网采访时表示,为了维持现在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连续性,试验文件对现在的营业税免税政策,在修订增值税后也继续进行免税,部分调整为即缴政策
郑建新表示,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流转税,但营业税和增值税计税依据和征税方法不同。 按照我国现在税制的安排,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必须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维修保养劳务及进口货物时,必须缴纳增值税。 从计税依据来看,营业税纳税人基本上基于提供营业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转让额、销售额,根据该营业税应税服务适用的税率,计算并缴纳营业税。
“增值税以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增值税为征税对象,实际操作中采用环境征收、道路扣除的征收方法,纳税人购买增值税征税项目时缴纳的增值税在销售征税项目时可以全额扣除,本环节的增值税 因为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不同,两者不能用简单的数字进行比较。 郑建新说。
郑建新指出,为了维持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连续性,试点文件确定了对现行营业税免税政策,在修订增值税后继续免税,部分调整为征收即止政策。 对于税负增加较多的某些领域,还将获得适当的过渡政策支持。 (中新网财经频道根据网络文案现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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