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大型煤矿“贴身”而建 天山天池遭遇生态危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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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调查中指出,新疆焦煤集团阜康煤气煤炭有限企业2号井在2008年环评时因与天池景区相邻,可能会影响景区环境而被否决,但两年后这个“搁浅”项目又在原来的地方开始了
县级市管不了中央国有公司?
阜康市城市规划局通知新疆焦煤集团阜康煤气煤炭有限企业,二号井及附属设施施工未办理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违反《城乡规划法》,责令立即停止施工。 但是,据公司负责人的回答,阜康只是县级市,无法管理中央国有公司。
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资源保护管理处长高峰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新疆焦煤集团阜康煤有限企业是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企业,据其二号井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可开采储量为2375
二号井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7月被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判断中心否决,二号井采集的煤在新疆不是资源不足,在现在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不能确保项目建设不影响当地景观和生态环境,开采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2009年批准了第2号井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高峰说。
对此,根据新疆环境保护厅环境评价所的解释,第二号井环境评价被否决后,环境保护部门多次来到现场向公司变更坑道地址,远离天池公路,否定在当地建设洗煤厂的申请,要求改善环境保护除尘设施 经过多次撰改,通过了2号井的环评。
高峰表示,年初阜康煤气煤炭有限企业曾就第二号井项目征求过天池管理委员会的意见,管理委员会要求矿山和附属设施及采矿区控制在不影响天池景区安全的范围内,但第二号井在建设中没有执行 年4月23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专家进行实地调查后,2号井是违规建设项目,采煤导致地表塌陷影响当地可持续快速发展和安全,包括2号井在内的天池公路必须关闭沿线左右1公里范围内的煤矿
阜康市城市计划局计划审计科科长白俊福于今年5月3日通知新疆焦煤集团阜康煤气煤炭有限企业,第二号井和附属设施的施工未经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违反《城乡计划法》,命令立即停止施工。 但是公司负责人的回答是,阜康是县级市,无法管理中央国有公司。
“花园式”煤矿=无污染?
陈建杰说,要使二号井成为“花园式”煤矿,今后将成为天池景区以外的工业旅行项目。
《经济参考报》记者向宝钢集团八钢企业了解了二号井的相关情况。 据八钢推广部负责人介绍,二号井开采的煤炭没有在当地加工,而且矿山地下7800米,不会引起地表地质灾害,项目建设“花园式”的无污染煤矿,明年可以开始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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