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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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9日电今天上午,国家发改委正式发表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执行楼梯电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就居民用电执行楼梯电费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
以下是征求意见的原稿的全文。
一、推进居民楼梯电价的必要性
居民梯级电价是指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根据顾客消耗的电量阶段性定价,随着耗电量的增加阶段性增加的电费定价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电价采取了低价政策。 近年来,我国能源供给不足、环境压力增大等矛盾日益突出,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上升,电力价格也在上升,但居民电费的调整幅度和频率低于其他领域的电力消耗,居民生活电力价格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 结果是,功耗越大的客户,补助金越多。 耗电量越少的客户,享受的补助金越少,不仅没有体现公平的负担的大体,而且不能合理体现电力资源的价值,不利于资源的节约和环境保护。 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居民合理的用电、节约用电,需要对居民的生活用电实行阶段性电价。
二、实施居民楼梯电价的遵守大致
实施分步费用,大致要将补偿价格和公平负担结合起来。 居民的耗电量价格必须整体逐步反映耗电量价格,另外,考虑到不同收入居民的负担能力,耗电量少的居民负担少,耗电量多的居民负担多。 二是按照统一政策和地产相结合。 国家制定阶梯电价政策的总体框架和指导意见,各地结合当地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快速发展程度、居民收入和用电水平等情况,明确具体实施方案。 三是立足于现在和着眼于长期相结合。 楼梯电价最近要着力建立机制,保证很多居民电价基本稳定。 长期目标是逐步反映电力资源的价值,使居民节约用电。
三、居民楼梯电价的电量分类和电价明确
(一)分级电量和电费;
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个阶段,将城乡居民每月的耗电量分为基本耗电量诉求、正常合理的耗电量诉求和满足高生活质量的耗电量诉求,电费逐步增加。 在这里:
第一段的电费大体维持了低价的水平,3年内基本稳定。
第二级电价逐步调整到补充电力公司正常合理价格并获得合理收益的水平。 初期阶段的电费以现行为基础上涨10%左右。 今后的电费将调整到略微超过销售电费的平均值上涨标准。
第三段电价在弥补电力公司正常合理价格和收益水平方面,适当体现资源不足情况,补偿环境损害价格。 初期阶段的涨价标准为每1次0.2元以上,今后基本调整到比第2阶段的涨价标准高的程度,最终的电费控制在第2阶段电费的1.5倍左右。
(二)可供选择的指导方案
方案1 :以省(区、市)为单位,第一阶段的电量通过复盖70%的居民家庭月平均耗电量来明确,即确保家庭平均月耗电量在该阶段的电量范围内居民家庭数占居民总家庭数的比例达到70% 初期阶段电价基本稳定。 第二级电量根据复盖90%居民家庭的月平均耗电量来明确。 初期阶段电费涨价标准是每度5美分以上。 第三档是超过第二档的电量。 初期阶段电价涨价标准为每次0.20元以上。
方案2 :以省(区、市)为单位,第一阶段电量根据80%的居民客户月平均耗电量明确,即确保家庭平均月耗电量在该阶段电量范围内居民家庭数占居民总家庭数的比例达到80%。 初期阶段电费每次上涨1美分左右。 第二级电量根据复盖95%居民客户的月平均耗电量来明确。 初期阶段电费涨价标准是每度5美分以上。 第三档是超过第二档的电量。 初期阶段电价涨价标准为每次0.20元以上。
关于这两个方案的全国平均电量分级标准见附件。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将商有关部门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对《指导意见》进行进一步的评级修正后,选择评级修正完整的方案指导各地。
(三)各地阶梯电价的具体实施方案,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按照本指导意见明确。
四、实施范围
(一)居民阶梯电价的执行范围是省级电网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客户。
(二)采用预付费电度表的居民客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之前,可以根据购买电量以年为周期执行步进电费。 其他“一户一表”居民的客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之前,必须按供电公司的抄表周期执行楼梯电价。 供电公司的仿造周期大致在两个月以下。
(3)对没有实施“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顾客和实行居民电费的非居民顾客(例如学校等),暂时不实行居民阶梯电费。 电费水平在比三个阶段的电费加权平均值上涨水平稍低的水平上调整。
五、其他几个事项
(一)居民用电存在特殊情况的地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地产采取适当措施妥善解决。
(二)鼓励居民使用电力实行山谷分时电价。 在各地推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基础上,可以制定居民消费电力山谷分时电价的方法。 是否实行山谷分时费用,由居民自行选择。 选择实行山谷分时费用的居民客户,山谷分时计由电网公司免费设置。
(三)实施阶梯电价后,电网公司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补充脱硫价格的增加、居民客户电表的改造、发电公司燃料价格上涨等支出。
(四)居民用电人员大致以住宅为单位,与不动产说明对应的住宅为“户”。 没有不动产说明的,以供电公司为居民客户设置的电表为单位。
(五)省级以下电网供电范围内居民的用电也要实行楼梯电价,具体方法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参照本指导意见制定。
六、有关要求
(一)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专业力量,不与有关部门积极可靠地制定本地区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
(二)各地制定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等级划分、家庭数量的认定等进行认真论证。 实施方案形成后,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方法》的规定进行价格听证后实施。
(3)各地必须加快对居民用电的“一户一表”改造,电网公司必须提高从仿造到到家的率,按时收取仿造费用,为推进居民的阶梯电价创造条件。 在“一户一表”的改造过程中,电网经营公司不得向居民客户索取电表的改造费用。
居民生活阶梯电价全国平均电量分级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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