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退少补!厦门社保保费减免政策落地
本篇文章611字,读完约2分钟
2月和3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和缴纳工作已提前一天开始。厦门市税务局就申报和缴费注意事项向厦门参保单位发出热情提醒。
市税务局表示,根据参保单位享受的减免政策,税务机关现已为2020年2月和2020年3月未申报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生成新的申请数据。从3月7日起,参保单位可在正常申报缴费的基础上享受社会保险费减免。
对于以扣除方式缴纳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的社会保险费已由税务机关根据参保单位享受的减免政策进行调整,并将与本月数据一起扣除。
对于已缴纳2020年2月社会保险费且符合减免政策的企业,税务部门会同社会福利和医疗保险部门及时办理减免。税务部门会自动将费用退还到原付款账户,并在退款成功后通过短信通知他们。
此外,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费分阶段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任敏社[〔2020〕36号),参保单位对企业分类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各区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对此,厦门市税务局还特别提醒,受理变更申请的期限为2020年3月31日前。接受的材料包括相关支持材料,如变更申请和独立法人实体的行业、营业收入、总资产和2019年12月的实际员工人数。应当注意的是,提交申请的单位应按照要求在2月至3月期间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税务机关受理后,将根据变更结果重新计算应付金额,并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逾期金额将不收取滞纳金。
标题:多退少补!厦门社保保费减免政策落地
地址:http://www.zyycg.org/qyzx/485.html
免责声明:中国企业信息网为网民提供实时、严谨、专业的财经、产业新闻和信息资讯,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中国企业信息网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