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标认定和保护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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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集团董事长尹涛最近呼吁加快安徽的崛起,对于安徽这个商标数量少、影响小的省份来说,制定《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阶段。
据了解,近年来,安徽省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全社会商标意识明显增强,各市场主体使用商标数量不断增加,注册商标申请数量逐年增加,有效注册商标累计达到30354个。我省培育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池(作者)商标企业,仅这些企业连续几年纳税就占全省税收的27%左右。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在全省支柱产业、传统产业和优势产业中占据主导地位。
尽管如此,尹涛分析说,安徽省商标的数量和质量与其他省市相比还有差距。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数量仅占企业总数的3.5%,我国仅有16个驰名商标,仅占全国总数的2%,570个省级著名商标,不仅远离广东、上海、江苏、浙江等发达省份,也远离中部省份。目前,安徽省现有品牌企业还没有真正形成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强大带动作用,还没有形成国内外品牌企业产业链和竞争优势品牌企业集团。这是制约安徽省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属于部门行为,其合法性和权威性受到影响。从长远来看,这将极大地制约安徽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和经济发展。
为了与国际标准接轨,中国于2001年10月27日修改了《商标法》,将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纳入了《商标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依法认定驰名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将给予特殊保护政策。为了鼓励和支持企业争创驰名商标,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我国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出台了《关于承认本省著名商标的规定、办法和意见》。其中,浙江、河北、四川、成都等省市通过了《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广东、江苏、山东、海南等20多个省市已采取措施,对著名商标进行政府认定和保护。
尹涛说,安徽省许多企业希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尽快制定实施商标发展战略的措施,强烈要求出台地方性法规,加大培育和发展驰名商标的力度,切实保护商标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给予特殊保护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因此,《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的制定在立法条件、环境和法律依据上已经符合了自身的需要,也符合安徽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针对《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的制定,尹涛建议:一是加强领导,抓紧组建《条例》起草小组。建议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调查研究安徽商标工作,特别是商标品牌的培育、管理和保护,借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安徽实际,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尽快提出议案,综合各方意见。最终草案定稿后,省政府将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二是将积极培育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创建安徽省著名商标的规定纳入《条例》,明确激励措施和激励手段,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提高省内商标品牌的市场竞争力,为企业创建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创造良好的业务发展环境。第三,加强安徽省池商标的保护和管理。
标题:安徽商标认定和保护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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