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你的商业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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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人才流动日益频繁。由于国内企业缺乏保护商业秘密的理念,大量商业秘密在流失的同时也流失了,威胁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这种情况下,“避免竞争”成了人们关注的话题。
所谓避免竞争,是指员工在一个企业工作期间,不得兼职和从同一行业的另一个企业获得工作,也不得成立自己的公司与企业竞争;离开原企业后一定时间内,不得在与原企业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的企业任职;不得生产或经营与原企业有竞争力的类似产品或业务。
避免竞争需要标准化
竞争回避既可以分为在职竞争回避和在职竞争回避,也可以分为在职竞争回避和并行竞争回避。前者是指禁止与权利人从事相同或类似的行业;后者意味着禁止从事与权利人相关的行业,或成为其他企业的股东或合伙人。国内企业应利用合同实现“避免竞争”,从而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西方国家起步较早,明确了避免竞争的法律规范。例如,意大利《民法典》第2125条规定,如果协议不是书面形式、期限和地点,则限制工人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从事与企业竞争的业务的协议无效。限制经营者与企业竞争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5年,对其他人员的限制不得超过3年。如果约定期限超过上述限制性规定,则应相应缩短。
美国国会于1996年通过并由克林顿总统签署的《经济间谍法》规定,窃取企业商业秘密是一种非法行为,需要罚款、判刑或两者兼施。如果企业的商业秘密受到威胁,美国检察院可以授权联邦调查局进行调查和起诉。在美国,为了保护商业秘密,大多数雇主经常与雇员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当雇员违反协议泄露商业秘密时,雇主可以提供证据,起诉雇员违反合同,并要求法律制裁。
世界上大多数著名的公司都制定了严格的职业道德和商业行为的规章制度。例如,可口可乐公司规定,参与可口可乐公司配方的员工离职时,必须确保配方的秘密永远不会泄露,即制定了终身竞业禁止条款。根据威尔豪泽公司的规定,辞职人员必须签署一份保证声明,也就是说,他们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所有商业秘密都是公司的财产,不能归自己所有。通用电气公司规定,辞职人员必须与公司签署保证书,表明他们没有带走属于公司的任何机密材料。
为了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和纠纷,一些跨国公司采取了严格的管理和约束措施。例如,一个人利用其前雇主的商业秘密申请工作,可能不会被雇用。受雇员工(尤其是从事R&D企业工作的员工)必须与其雇主签署保密协议。辞职的员工必须确保不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在一定的解雇期限内,员工不得受雇于竞争对手的公司。
避免竞争的三大障碍
事实表明,竞业禁止在中国尚未完全实施,主要原因如下:
1.缺乏理解
零点在线调查数据显示,31.2%的人支持建立“避免竞争”规则,51.1%的人反对,另有17.7%的人觉得难以判断。在接受调查的407名网民中,85%的人年龄在21岁至35岁之间,65%的人是普通白领、在校学生和蓝领工人。本次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人的竞业禁止意识普遍较弱。
2.法律并不完美
在中国,没有关于不竞争的专门立法,但只是在一些文件中提到。这些法规虽然有一定的功能,但其效力无法与法律法规相比。行政法规只注重原则,但可操作性不强。例如,文件中没有具体的量化指标“用人单位应对受限制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所以企业必须灵活操作,但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就无从查起,也没有证据可循。地方法律法规很具体,但不适合中国其他地区。
3.经济补偿太少
受竞业限制的员工基本上是本单位内接触商业秘密的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研发人员、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营销策划人员和销售人员等。辞职后,由于专业的影响,这些人只能在行业外的公司工作。如果原单位在此期间没有给予被限制的员工足够的经济补偿(多数情况下,补偿成本很低),员工将无法遵守竞业禁止条款。
完善回避竞争战略
为实施有效的竞争规避,企业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用人企业合法目的建立的人才流动机制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而不是为了限制竞争、维持垄断和限制员工自由就业。
2.具体对象 竞业禁止合同应严格限于因工作关系而知悉企业重要商业秘密的人员,一般适用于以下一名或多名人员:掌握企业核心商业秘密的高级研发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能知道重要技术秘密的一般技术人员和关键技术工人;掌握市场计划和销售人员的商业秘密;掌握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人员;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秘书和保安人员。
3.商业秘密的明确范围商业秘密仅指不为公众所知、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被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但劳动者的个人经验、知识和技能绝不属于商业秘密的范围。
4.合理时限 为了防止对人才流动的恶意限制,必须约定竞业禁止的时限,这可以由双方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间以及员工对秘密的知晓程度协商确定。中国现行法律规定最长期限为3年,但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这一期限趋于缩短。
5.相应的经济补偿 由于竞争的避免限制了员工的再就业权利和机会,使他们不能从事有利的职业,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企业应该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合同中还应明确赔偿金额、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它可以根据行业中这一职位的收入与社会平均工资收入之差乘以不竞争年数来计算。也可以根据国际惯例:在避免竞争期间,原企业给予的报酬一般达到原工资的80%-100%。现在一种新的薪酬方式是公司股,这可能会成为一种世界趋势。
6.明确的违约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违约责任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虽违反竞业禁止条款,但不泄露或使用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事先约定一个固定的违约金额;二是侵犯了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在这种情况下,损害的计算方法应事先约定。
7.严格的防范制度和保密制度 首先,企业应首先建立技术秘密保护制度,并得到全体员工的确认和认可,使保护商业秘密成为员工的基本义务;第二,企业应建立定期的信息报告制度,将个人获得的商业秘密转化为企业的商业秘密,避免将企业的命运与员工联系在一起;第三,将企业的员工培养成复合型人才,使员工具有高度的可替代性,信息可以在不同员工之间自由传递,从而避免因一个员工的流动而破坏企业。
8.和谐的企业氛围 企业应该营造和谐的企业氛围,培养员工亲密的家庭感情,赋予员工强烈的归属感和团队精神,给员工发展的机会,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员工将企业视为自己的家,商业秘密视为自己的财产,自然不会以非法手段泄露自己的商业秘密。
9.完善立法国家应尽快完善法律,制定更加详细的反竞争法律法规,明确各种竞争性行业的范围,使企业和员工有法可依、有据可查,这不仅保护了企业的商业秘密,也保护了员工的平等就业权和自主就业权。
标题:守住你的商业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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