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获央行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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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近日发布的《支付机构客户储备资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除10%的风险准备金外,其余90%的存款利息可归属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存款利息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监管机构的明确态度也让该公司放心。”上海一家特许支付企业的营销总监告诉《南方记者》。
目前,没有关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存款金额的公开数据。然而,根据淘宝网年初发布的数据,2010年的交易额为4000亿元。如果按照卖家进行现金交易的最短期限5天来计算,支付宝淘宝交易全年平均日存入资金可达近60亿元。即使按照活期存款0.5%的利息计算,支付宝每年也能获得2700万元的净收入。
90%的利息属于支付机构
继上周央行发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央行近日公开征求了对《支付机构客户预付卡存放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央行在以前的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储备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准备金。”然而,自那以后,央行并没有明确储备资金的管理细则,储备资金被视为第三方支付行业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一位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告诉记者,在储备基金管理办法最终确定之前,监管部门已经明确了对存款利息所有权的态度。“归属问题一直很敏感,监管当局考虑的问题是如何防止挪用和损失储备资金的风险。以前与支付机构达成过默契,但前提是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控制风险。”
根据《暂行办法》,支付机构可以将风险准备金计提后的准备金银行账户利息余额划入其自有资金账户。风险准备金是支付机构每季度从储备基金所有银行账户的利息收入中结转的资金,专门用于弥补支付机构客户储备基金等特定损失。根据征求意见稿,支付机构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得低于其准备金银行账户利息收入的10%。这意味着支付机构可以获得存款利息的90%。
“存款利息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监管机构的明确态度也让该公司放心。”上海一家特许支付企业的营销总监告诉记者。
小银行错过了巨额清算“蛋糕”
根据此次发布的暂行办法,支付机构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储备资金的存管银行。但是,支付机构也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自主选择商业银行作为储备资金的合作银行。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告诉记者,规定支付机构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储备资金的存管银行,有利于央行控制风险,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限制支付公司在多个账户之间随意转移资金。
一位支付行业人士告诉记者,支付机构资金结算成本的增加反映在这样一个事实上,过去如果一个客户委托机构将资金从甲行转到乙行,另一个客户委托机构将资金从乙行转到甲行,部分资金可以对冲,但现在这部分清算成本应该计算两次。同时,他承认对于支付机构来说,为了节约成本,他们倾向于选择拥有大量银行卡或业务量大的银行作为存管银行。
另一方面,央行为储备银行的资格设定了一个门槛。郭田勇表示,对银行资质的要求主要是为了防范风险。获得第三方支付准备金存管资格将对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和存管规模产生有利影响。与此同时,一些小型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机构错过了第三方支付的巨额清算蛋糕。
标题:第三方支付获央行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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