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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有序推进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的通知

来源:中国企业信息网作者:郑衣冠更新时间:2020-06-11 04:49:0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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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和市工业和信息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战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防疫指挥部的要求,在督促企业承担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基础上,有序推进中小企业重返工作岗位和恢复生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

中小企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就业来源复杂,产业链长,关系到防疫、就业和民生保障的大局。各地要高度重视,设立专门班,提前计划,加强研究和判断,坚持预防和控制疫情,恢复生产,精心组织,全面推进。

二。总体规划和协调

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对于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中的共性问题,要充分发挥协调机制的作用,及时向民营经济促进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协调解决,形成各方合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依靠省、州、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和CPPCC领导成员,与民营企业和“一个企业、一项政策”相衔接,帮助民营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有序推进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的通知

三、注重有序进展

要尽快组织以下三类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做好消毒产品、防护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及配套企业的生产、运输、销售等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超市、食品生产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生产生活需求;第三,上下游企业的重点企业的重大项目。其他企业在防疫条件具备、复工人数明确、生产资料齐全、订单充足、设备维修到位、防护用品储备充足、当地员工比例较大的情况下,将优先复工复产。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有序推进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的通知

四、引导企业稳定劳动力

要利用互联网和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提供网上就业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招聘问题。如果企业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应通过调薪、轮换、减少工作时间、等待工作、调整年假等方式引导企业稳定工作岗位。通过与员工协商,尽可能不裁员或少裁员。要运用好用足扶稳政策,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力稳定。具备必要条件的企业可以安排员工在家工作,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完成相应的工作。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有序推进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的通知

五、加大融资服务的协调力度

建立和完善融资服务协调机制,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中小微型企业不偿还贷款和信贷贷款比例,增加中小微型企业制造中长期贷款,简化审批流程,降低贷款成本。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还款困难的中小微型企业,不会盲目撤贷、断贷或压贷,并可酌情延期还款和办理展期手续。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有序推进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的通知

六、促进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积极协调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按规定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纳税和延期缴纳社保。中小企业捐赠现金和防疫物资,协调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级工业园区、中小微型企业创新创业基地等业主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中小企业租金。稳步推进中小民营企业清算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七、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对疫情严重的中小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升级和质量提升,引导企业转型发展。寻找疫情带来的变化和机遇,加强创新,开发新模式,培育新模式。在内部培训和外部指导的基础上,我们将在医药和疫苗、医疗器械、医疗保健、检测和防护、健康咨询等领域,加快培育一批专业化和新型企业。,构建“预防-治疗-维护”的大型健康产业链。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机遇,积极培育无人零售、无人餐厅、无人酒店、在线办公、在线诊疗、知识支付、在线医院、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新业态和新模式。在防疫和控制期间表现良好。以云南省民营小巨人企业和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为重点,支持企业加快研发、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培育,引导中小企业发展成为强链、延伸链和互补链,走“专业化、创新”发展道路,增强中小企业内生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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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充分发挥服务机构的作用

为满足疫情防控需要,依托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微信公众号“云南企业公共服务”和96158服务热线,开展网上服务,调查分析疫情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收集疫情爆发以来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信息,发布企业恢复生产和防疫知识,整理发布生产疫情资料企业的供求信息,收集、处理和响应企业需求,协调服务提供商在疫情爆发期间免费提供网上办公服务。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应主动发挥积极作用,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实现供需准确对接,为中小企业重返工作岗位和恢复生产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充分发挥各商会协会的作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有序推进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的通知

九、加强运行监控的协调

要密切监控中小企业经济运行,重点关注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和影响,围绕产业链和支持企业恢复生产提供要素保护和协调服务,做好物资、煤、电、油、气等生产要素的防控工作,确保产品运输畅通。充分发挥各种商会和协会的作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中小企业增强发展信心。

X.收集和汇总

根据本通知要求,国家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中小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并于每周四中午12点前动态上报复工复产情况。

快速组织中小企业登录“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中小企业影响的问卷调查”或扫描二维码填写问卷。同时,采取深入的现场调查和电话询问,了解疫情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以及政府将出台的政策措施,并于2月13日(星期四)中午12点前上报。

为了便于工作联系,应在2月10日中午12点前报告一名联络官。

联系方式:道树明0871-63512704,省劳动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办公室

饶永恒0871-63343851,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8日

标题: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有序推进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的通知

地址:http://www.zyycg.org/zcxx/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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