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五部门联合发文规范互联网租赁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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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网络绝对是非法的。10日,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交通管理局、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规范本市房屋租赁信息网络发布的通知》,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房屋租赁企业在网上交易平台发布本市房屋租赁信息前,必须先进行身份识别。如有三次以上发布房屋的违法行为,不得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在本市发布出租房屋信息。
在线租赁信息“点亮身份”
谁有资格在网上交易平台上发布本市房屋租赁信息?这是需要澄清的第一个关键问题。《通知》提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屋租赁企业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房屋租赁信息应符合三个条件:企业依法登记、备案和正常经营;信息发布者持有员工信息卡;准备一份住房条件声明并保存相关信息以备将来参考。被列入异常经营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未按规定办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的员工,以及被房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限制发布的企业,不得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
30号,没有维护的房子需要下架,以防止“僵尸”
网上交易平台也要切实履行平台信息审查和管理的职责。《通知》明确规定互联网交易平台有六项审计管理职责:房屋照片应与实际情况相符;租金、佣金和其他明码标价;同一房屋不得由同一机构(含分支机构)重复发行;同一房源由多个不同机构发布,合并和展示将逐步实现。不显示和发布未维护超过30天的房屋信息;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信息。
此外,互联网交易平台将在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屋租赁企业的页面上显示房屋来源信息。同步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备案信息、员工信息卡标识、受理企业投诉电话、本平台投诉记录、房源信息发布数量、行政部门信用记录、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房屋租赁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三次违规不得通过互联网发布。
如果一家房地产中介非法发行“假房”怎么办?《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屋租赁企业或其员工违规或使用他人信息卡发布房屋租赁信息的,由市、区住房建设(房管)部门负责认定,网上信息部门通知网上交易平台删除相关房屋信息,暂停该企业及其员工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房屋信息1至3个月。违反规定发布3次以上的,不得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全市房屋租赁信息。
该通知还表示,该市将建立一个综合管理机制,住房租赁信息在互联网上。住房建设、市场监管、互联网邮件、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互联网平台上房屋租赁信息发布的监管,综合运用访谈、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公示曝光、暂停信息发布等方式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房屋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处罚力度。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楼建波表示,《关于规范本市房屋租赁信息网络发布的通知》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发布机构和网络平台的责任,要求从业人员“发卡,平台履行“审核义务”,页面显示“亮身份”,将网络活动纳入监管范围,对控制租赁中介行业的混乱起到重要作用。特别是《通知》加大了对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非法发布房屋信息的处罚力度,更好地保证了各项要求的落实。(记者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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