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中国盐业体制改革向前推进 流通行业垄断将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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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2月9日电(记者刘育英)中国工业和新闻部9日发表了食盐专业方法、盐业管理条例的修改,征求了意见。 这意味着国务院5月发表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在法规层面逐步落地。 根据改革方案,食盐流通行业的垄断将被打破。 根据修订征求意见,食盐专业的方法规范了食盐的生产、销售、储存和运输。 盐业管理条例规范了盐资源开发、盐场(工厂、矿)保护、生产管理、运输管理。
赛迪研究院费用品工业研究所蒋国策博士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两项法规的修改是盐改方案的具体措施的执行。 有利于食盐安全保障措施的进一步确定。 并且,使食盐管理的相关方法和食品安全法能很好地联系起来。
根据食盐专营法的修改征求意见,国家对食盐进行专营化管理。 生产行业实施了“定点生产制度”,生产的食盐以碘盐为主。 食盐生产公司必须取得“食盐定点生产公司证书”。
根据工信部迄今公布的文件,中国食盐定点生产公司99家,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公司40家。
国务院发行的盐业体制改革案说:“不再批准追加食盐定点生产公司,以免增加公司数量。”
蒋国策表示,新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改革了盐业流通环节,一是食盐定点生产公司允许进入流通销售行业,过去食盐生产公司不能进入流通行业。 二是允许食盐批发公司开展跨地区经营,过去做不到。 这次两项法规的修改是上述改革措施的执行。
现在各食盐制造商生产的食盐只能销售给各省的盐业企业,由盐业企业统一批发销售,盐业企业还承担着行政管理功能。 据说盐业的管理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 国务院公布的盐业体制改革提出“研究食盐批发公司承担的行政管理功能的剥离”。
“通过打破垄断,可以引进竞争,促进资源的比较有效的配置,满足顾客多样性的诉求。 」蒋国策说。
这次改革还开放了食盐的定价。 根据食盐专营方法修改意见听取稿,“食盐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格,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价格、食盐质量、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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