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低价游咋鉴别“不合理”?普通游客维权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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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郭超)是最近发生的内地游客在香港遭殴打死亡事件,北京一游参加低价港澳旅游向旅行社要求赔偿,“不合理低价”旅游再次引起关注。
对于反复被禁止的零、负团费旅行和随之而来的强制购物、费用等问题,国家旅游局提出,游客参加“不合理低价的旅行”也将得到解决,现在正在讨论相关的解决方案。
香港涉事旅行社或虚假文件
内地游客在香港被袭击死亡的事件引起各界的关注。 香港旅游业议会此前宣布,涉事旅行团涉嫌参与低价旅行。 负责接待涉事内地团的香港天马国际涉嫌与无牌内地团社合作。 据报道,香港警察24日晚因涉嫌采用虚假文件逮捕了天马国际(香港)旅行负责人。 这位女性后来等待保释,允许她下个月上旬向警察报告。
新京报记者从国家旅游局的监督部门获悉,最近媒体频繁宣布游客参加不合理的低价团被骗,强制购物等问题。 国家旅游局监督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合理的低价旅行是经营者利用游客的廉价心理,以低价聚集客人,然后通过欺骗、强迫游客购物等手段非法获利。 国家旅游局多次警告游客要警惕不合理低价的旅游。 今年11假期前,国家旅游局发表了《打击组织关于“不合理低价旅游”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再次强调了“不合理低价旅游”的危害,列举了5个“不合理低价旅游”的行为,并提出了解决意见。
在虚假合同上签字的游客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国家旅游局监督部门警告游客,如果知道是不合理的低价团,一方面需要与旅行社签订虚假合同,另一方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一旦被扣押,不仅不能得到赔偿,而且会被解决。 国家旅游局正在考虑制定相关的解决办法。
记者了解到,根据《旅行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旅行社要组织和安排旅行活动,必须与旅行者签订合同。 合同应该包括各种旅行服务的安排和标准、自由活动日程。 旅行费用及其交付的期限和方法处理违约责任和纠纷的方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几个事项。 旅行合同是依法处理游客和旅游经营者之间争端的重要依据。
国家旅游局已经开设了“投诉通报”平台和“12301”服务热线,确认通报后给予奖励,奖励方法正在制定中。
五种行为被认定为“不合理低价”。
1旅行社旅游产品的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领域协会公布的诚实旅游指导价格的30%以上。
2集团公司委托当地公司履行业务,不向当地公司支付费用或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的价格时。
3接地公司不支付接待和服务的费用或者接待支付的费用比接待和服务的价格低的旅行队。
4旅行社安排导游领导为团队旅行提供服务,要求导游领导预付或者向导游领导收取费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损害旅行者合法权益的其他“不合理低价”行为。
【解决】
犯罪旅行社至少要罚款30万美元。 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行社相关负责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罚款。 被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者,自处罚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
犯罪旅行社和相关人员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消息,转移到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文件,向社会公布。
八种行为被认定为欺诈强制购物
1旅行社未经旅行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
2旅行社、导游对旅行者进行人身威胁、威胁等行为强迫旅行者购物的。
3旅行社、导游安排的购物中心不向非法营业或社会公众开放。
4在旅行社、导游安排的购物中心销售商品兴奋剂、假药,用假货充真货,二次充电,用不合格品假冒合格产品的。
5旅行社、导游知道预定的购物中心经营者严重损害旅行者权益记录的。
6旅行社、导游领取购物中心经营者回扣等非法好处的。
7购物网站经营者处于《顾客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况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导游及购物网站经营者因安排购物而损害旅行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解决】
购物中心及其经营者也要放在旅游经营服务的坏消息里,放在旅游经营服务的信用文件里,向社会发表,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要带游客去这样的购物中心。
对旅行社和相关人员的解决与上述“不合理且价格低”的解决方法相近。
根据国家旅游局的官网
■追究
低价旅游如何鉴别“不合理”?
专家说,普通游客的识别和维权很难。
什么是“不合理低价旅游”,国家旅游局负责人对记者说,“不合理低价”是背离价值法则,低于经营价格,以不真实价格吸引游客,以不真实推广诱导费用,以不正当竞争手段阻碍旅行的明显特点 “不合理低价旅行”的团费中,既有交通、住宿的最低价格完全不够的,也有“零”团费。 完全不符合这些市场成本水平的旅游的特征很明显。
一位业界人士指出,即使“意见”确定了五种“不合理的低价”行为,客户也很难评价什么是不合理的低价。 “比如我们说的,豪华的是1万,中等的是8千、7千、3千。 我没去买过东西。 我不知道哪个是最低价格,哪个是不合理的低价格。
据旅游领域专家介绍,《旅行法》规定,“不合理低价旅行”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以低价招揽游客,欺骗游客费用,赚取非法利益。 游客这三点判别能力差,普通游客很难掌握这三个证据,很难为自己行使权利。
参与起草《旅行法》的专家向新京报记者介绍了在执法实践中也存在证据收集困难、证据固定困难等问题。 现在,没有比较“旅行法”条款的专业解释,但各执法机构倾向于将这三种行为统一视为“不合理的低价旅行”的实际表现,有一种行为就可以视为“不合理的低价旅行”。
“游客同罚”合理吗?
专家说,客户没有义务审查旅行价格。
新京报记者打开了这次旅行的提示,发现里面的复印件和标题不太一致。 本文确定讨论解决的是客户与经营者签订了虚假合同。
北京市公务员公益发起人张新年律师认为国家旅游局的这个旅行提示不太严格,从“知道是不合理的低价团”这句话来看,客户自己没有义务审查旅行服务的价格,很多时候商家出于各种理由召集客人 以手机出租车软件为例,商家比让乘客坐出租车便宜多了,客户也经济了。 ”。 游客除非与旅行社签订合同,违法违纪,否则不能认定该合同为“虚假合同”,旅游部门无权干涉。 即使该合同后来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被认定无效,第一个原因也在于旅行社。 张新年律师解释说,旅游部门与旅行社相比,有必要纠正旅游市场的混乱。 “但是,把客户集中在一起解决,让客户承担法律责任。 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合法,应该打问号。 ”。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的韩骁律师认为,“不合理廉价旅游”最直接受到侵犯的是游客的权利。 如果游客知道“不合理、价格低”而与旅行社签订旅行合同,如果有损失,不应该再得到赔偿,但处罚是不合适的。
据不透露姓名的行业专家介绍,对游客来说,国家旅游局只能出示,更重要的是加强领域监督管理,细化违法行为的处罚“红线”,不要让违法者的违法价格过低,抑制销售假期,购物。
新京报记者郭超林巅
■相关信息
云南省率先在全省设立旅游警察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旅游市场存在的不治之症,云南省加快建设旅游警察总队和地州市旅游警察队。 云南省是我国第一个全面设立旅游警察的省。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年国庆节期间,全国第一支旅游警察队伍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的旅游警察队伍获准成立。 刚成立的旅行警察经常调查事件,承担着维持旅行市场秩序和旅行治安环境的作用。 作为涉及多领域、多行业、多集团的活动,与旅行纠纷有关的民事行为大多超出了以前传达的部门职责权限。 这是借鉴国际经验,设立特别职责的“旅游警察”,对国内很多旅游目的地来说是很好的探索和尝试。
据新华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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