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民生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涉嫌诈骗数亿 投资者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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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与营业部总经理签订了许可和资产管理合同,资金打入许可个人账户,企业说许可伪造印章,事件是个人行为。
8月25日下午3点多,民生证券总部接到通报,签订了民生证券的“公章”。 鉴定合同人员伪造,公章私刻后,民生证券通报公安机关:企业山西太原长风街营业部总经理许静涉嫌个人欺诈。
8月29日,许静因涉嫌企业印章伪造和合同欺诈等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涉及数亿元的事件也浮出水面。
没想到山西人赵先生卖了从洗煤厂换来的近千万美元的资金,但血本没有回来。 赵先生是三年前通过侄子认识许静的。 签订合同后,他和一些亲戚陆续把2000万元的资金投入到许静介绍的理财项目中。 《坐月子》的郝文文(化名)这几天每天只睡3~4个小时,几个月前,不富裕的郝文东筹集了140万元帮助许静助理财。
这样的故事自8月29日许静被捕以来陆续发表。 他们在许静被捕后找到了民生证券,认为民生证券对此负有不可避免的责任。
9月11日,民生证券公告、许静个体涉嫌企业印章伪造、合同欺诈等刑事犯罪,与企业无关。 民生证券总裁苏刚9月16日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账目放在民生证券头上,企业也对此表示不满。 许静与当事人伪造合同,印章是私刻。 与这件事相关的资金与企业账户没有“交往”,企业不知道,现在发生事故要求企业赔偿。
b07-b08版采书/新京报记者李蕾
投资者的销售工厂投了成千上万册血不回来
许多当事人讲述了被新京报记者欺骗的经验,山西煤炭老板销售工厂,与亲戚“投资”投了2000万元以上,累计投了5200万元以上,被债权人逼得走投无路的杨先生等,很多当事人他们自己统计的涉案金额为8亿元
山西孝义人赵先生三年前有两家洗煤厂,价值600万元。 现在他什么都没了。 能做的只是和大家一起寻找各种各样的方法“维权”。 解释这件事时,老赵的语气透露出懊悔和无能。
赵先生的侄子和许静是同学,年通过侄子认识了许静。 根据他的回忆,许静向他推荐了理财项目后,他振奋了起来。 回家后,毅然卖掉洗煤厂,把所有资产都投入到许静推荐的这个资产管理项目中。
赵先生说合同是在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营业部举行的。 这个项目的投资方向包括新三板和原始股票等,收益率因项目而异。 后来他哥哥姐姐,其他亲戚的钱,共计2000多万元的原始资金投入了这个项目。 侄子和许静是同学,在太原有很好的信息表现,所以签字把钱放在一起,签侄子的名字。
这几年,也有资产管理计划到期的时候,徐静对赵先生,不急于花钱,一起投到本带利,赵先生也是这样做的。 到去年为止,孩子上学时花钱时,要求许静和钱,暂时没有许静。 民生证券即将发售,所以我买了民生证券的原始股票,给赵先生看了合同。
“后来,民生证券说这份合同也是假的,没有原始股的说法。 ’赵先生说现在房子乱七八糟,吃不下,精神压力很大。 卖了两个工厂后,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来源。
在“坐月子”的郝文这几天每天只睡3~4个小时。 住在太原的郝文听人说许静是民生证券太原营业部的老总,有很好的资产管理项目,通过中介与许静签订了合同。 140万元本金,3个月收益率为10%,我以为到9月份能拿到154万元。
这对邓文这样的上班族家庭来说是很高的收入。 一年多前,准备怀孕的邓文辞职了,所以家里每月只拿到4000元以上的工资。 天黑了,她萌生了理财的想法。 没想到连“本”都吃亏了。
郝文是个很谨慎的人,当初买房就存钱支付全额,所以拒绝向银行借钱。 为了这个理财项目,她借了亲戚朋友的钱,把房子抵押了35万元,最后筹集了140万元。
陈先生的侄子是许静先生的同学,几年前资金量少的时候,交给许静的钱收益相当大。 陈先生陆续投入了生意多年的钱,还抵押了儿子和女儿的不动产,借了很多债。 她把这些钱交给了许静,想今年7月连本带的利润都收回,现在只剩下许静留给她的9400万元债,合同也还没拿到。
和陈先生一起在长风大厦的17楼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营业部“并肩作战”的是杨先生。 杨先生的妻子和许静是同学,他们从2008年开始向徐静投入钱,看到前两年利润很高,增加了资金量,从年开始难以兑付,累计至今已有5200多万元。 杨先生静静地投的钱大部分是外债,现在他被债权人逼到门口,有房子不能回去。
很多当事人告诉新京报记者,许静事件的涉案金额现在自己统计的是8亿元左右。 但是,这个金额没有正式确认。 民生证券9月22日宣布,没有掌握相关的正确金额。
当事人:许静的个人账户花了钱
当事人认为他们首次向民生证券签订了许可和资产管理合同。 在他们与许静签署的合同中,民生证券是第三者保证人,合同上有民生证券的“印章”。 但是,钱表示挂在了许静的个人账户上,没有挂在企业账户上。
事件发生前,中心人物徐静是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的总经理。 这个营业部成立于2008年。 2008年,许静在这个营业部刚成立时进入公司,多年来最终就任了营业部的总经理。 赵先生说,许静是从基层员工一步步来的。
民生证券总裁苏刚介绍说,太原长风街营业部是2008年企业新成立的营业部,成立后徐静加入了企业。 营业部的前社长辞职后,许静在经纪业务方面业绩良好,所以在副社长的营业部工作。 因为达成了业绩和经历,通过了企业的审查,今年徐静晋升为社长。
苏刚说明徐静的业绩很好,是指经纪业务的客户量,和这次事件没有关系。 据说民生证券现在取消了徐静的太原营业部总经理职务。
许静被捕后,“卷走的钱”的当事人将矛头指向民生证券,要求民生证券承担赔偿责任。 在他们与许静签署的合同中,民生证券是第三者保证人,合同上有民生证券的“印章”。
对此,根据民生证券和大股东泛海控股公告,许静是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
对于这张纸公告,当事人不相信,也不买账。 赵先生认为民生证券从容地把责任推给了他。 “我对民生证券与徐静签订了理财合同。 ”郝文说。 陈先生也说自己做了几十年的生意。 非常慎重。 徐静是民生证券营业部的老总,因为他愿意和她签约做投资资产管理。
但是他们承认钱挂在了许静的个人账户上,没有挂在企业账户上。
苏刚对新京报记者说,许静确实是个人犯罪行为,公安局的立案也决定了。 许静和当事人签的合同没有经过企业授权,也没有经过企业批准程序,权威机构也鉴定出印章是伪造的。
“企业对资金和财务也进行了检查,企业内没有任何转出的涉案资金。 ”苏刚说,企业公章的保管和采用、批准流程和风控管理没有任何问题和漏洞,企业对这个事件不负责任。 另外,很多人没有合同的不仅仅是借条,即使有人在营业部签了,如果合同是伪造的,在哪里签都是无效的。
许静被带走时,有当事人告诉他们自己被强制了。 当事人说,民生证券推出了徐静里黑锅。
“据我们了解,公安机关带走的时候不允许说话。 》苏刚说,在徐静伪造的合同中,民生证券是合同的监管者和保证人,不是双方借贷的主体。 许静个人卷入了民生证券,盖了私刻的印章,但企业不知道。
民生证券:合同有多个漏洞
民生证券认为合同有很多漏洞,合同上的“公章”是假的。 根据现在掌握的情况,企业没有责任。 在判决出来之前,企业没有向当事人赔偿的依据。
当事人向新京报发送两份与许静协议时的合同是甲方当事人与乙方许静签订的《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协议》,民生证券是丙方,是监管方。
根据协议,当事人与许静共同出资购买民生证券成立的新三板基金。 许静作为该资金的代理人代理投资,许静保证当事人享有固定利益,当事人需要按时足额提供资金,并从容支付相关利益。 当事人投资资金生存期3个月,固定收益12%。 丙方民生证券在本协议中担任投资基金的设立者角色,或协议的监督人和保证人角色,保证返还当事人的投资本金和收益。
另一份邓文提供的《投资协议书》中,邓文是甲,徐静是乙,民生证券太原营业部是丙。 三个月的收益率为10%,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次不向乙方支付所有资金。 乙方无法向甲方支付委托资金时,丙方将支付给甲方。 最后的公章是“民生证券太原营业部”。
“合同是假的。 ”一家第三方证券公司的人在阅读合同后说,这两个协议是个人和个人之间的委托投资协议,任何企业都不会在个人和个人的协议上盖章,这是不合乎逻辑的。 “我们训练投资者的第一堂课是与金融机构购买产品进行业务,无论资金如何不能进入个人账户,这都是最基本的常识,钱必须进入公共账户。 ’上述证券公司的人说。
苏刚也说,合同有很多漏洞,合同表明当事人会从容支付收益。 民生证券既是发行者,又承担监督管理的责任,又负有连带保证责任,不符合业界的通常。 协议几乎不能保证“8%-12%”的固定收益,违反基金领域不能保证本保险收益。 当事人的钱转入个人账户,加盖公章是矛盾的。
苏刚说,民生证券将这些合同原件上的章节与企业印章对照鉴定,但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司法鉴定中心得出的结论是两个印章并不是用同一印章盖章的。
当事人无法分辨公章是否是假的,合同是否不完备。 许静是民生证券太原营业部的老总,有些合同是营业部签的,民生证券应该负责。
苏刚说,合同有明显的漏洞,一般投资者可以充分看到。 何况,有数百万人以上的资金。 合同必须要求律师核实。
“有些顾客认为我们不是完全粗心大意,但他们的目的只是获得高收益率。 拿着这个把钱融化在下一家,甚至可以赚纯金利差。 ”。 苏刚说,一些合同的年收益率达到了48%。
苏刚说,从现在掌握的情况来看,企业没有责任。 在判决出来之前,企业没有向当事人赔偿的依据。
是对话
民生证券总裁苏刚先生:
许静行为超出了企业的监视能力范围
民生证券的许静员工涉嫌企业公章伪造、合同欺诈,民生证券总裁苏刚于9月16日接受了新京报记者的采访。
危机管理机制被启动了
新京报:你们是怎么发现徐静的问题的?
苏刚: 8月25日下午3点左右,一位当事人代理人拿着4份“合同”向企业总部反映合同到期未付情况,经过我们的认识,发现“合同”上的企业印章、企业财务专用章完全伪造。 “合同”复印件漏洞百出,显然是伪造的“合同”。 企业开个会开到深夜凌晨两点多,启动危机管理机构,成立专业工作小组,调查这件事。
我们根据情况评估,许静个体涉嫌刑事犯罪,必须立即采取法律手段。 我们的通报从8月26日开始,公安局需要制定补充相关事件资料的程序,8月28日由公安机关受理,对许可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新京报:你知道发生事件后做了什么?
苏刚:企业8月25日晚立即启动危机管理机制,成立专业工作小组,我担任领导,我们召集法律、合规、审计、财务、经营管理等部门的20人去太原现场,进行内部审计,营业部 然后启动紧急报告机制,分别向公安机关、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山西省金融处理等政府及监督机关报告。 另外,说服公安部门登记事件当事人,帮助当事人通报公安机关。
个人犯罪行为不容易发现
新京报:许静的案件说是个人犯罪,与企业无关,当事人不相信这种说法。
苏刚:企业经过审计,第一,企业没有审查过许可静涉案件合同和业务,没有与涉案合同相关的批准程序和记录。 其次,企业没有收到过类似的业务合同用印刷申请,也没有批准过类似的业务合同用印刷申请。 第三,企业从未开展涉及涉案合同的业务。 第四,企业及太原营业部的所有账户都没有任何当事人转账的资金。
新京报:听说许静做这件事已经七八年了,企业一直没有发现这个问题吗?
苏刚:许静的行为完全是个人刑事犯罪行为,与职务和企业行为无关,超出企业监视能力的范围,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很难发现。
新京报:我听说这次事件的当事人中有在民生证券营业部开设账户的顾客。
苏刚: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徐静事件的当事人没有在营业部开设经纪业务账户。
新京报:那是说没有好的规制方法来防止企业实际发生这样的事情吗?
苏刚:个人犯罪行为,对任何经济组织来说,都相当难发现和控制。
总部人员没有参与
新京报:当事人反映了企业总部的人参与了这件事,企业里还有其他人卷入了徐静这个事件吗?
苏刚:现在没有总部人员参与。 根据掌握的初步情况,此案情况多而杂,除了许静外,还涉及丈夫、父母、妹妹等亲友,目前许静夫和营业部长助理常克凡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新京报:现在当事人的合同中,约定最高收益率的是多少?
苏刚: 3个月12%的年化收益率为48%。
新京报:合同上说有民生证券的原始股和新三板基金,企业有这两项业务吗?
苏刚:所谓“合同”涉及的两项业务完全是虚构的,完全是虚构的。
律师的说法
"对民生证券或员工管理不完善负责. "
关于民生证券许可静事件,中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翼飞认为,涉案的员工是太原营业部的经理,另一个当事人是营业部签的合同,当事人基于对民生证券企业的信任签订了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公章伪造,民生证券也要承担员工管理不善的责任,但这个责任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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