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多种措施开展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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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部署,坚决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措施,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在政务大厅等人口密集场所的发生和蔓延,全面保障全省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局于1月29日发布了《关于防控疫情的通知》。
通知要求坚决落实大厅消毒防控措施。省审批服务管理局所属各市、县(市、区)应于2020年2月3日前对服务大厅进行通风、消毒和消毒。要严格执行消毒、消毒、消毒、扑杀等防控措施,确保各级政府服务场所的清洁和通风。
严格检查人员和体温。省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在工作前应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彻底调查,并说服最近进入或离开武汉的人员或与从武汉来山西的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自我隔离,直至2月8日才上岗。上班后,应严格执行佩戴专业口罩制度,并逐一进行温度测试。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应及时安排医疗或休息,暂时不安排预约。对于在大厅工作的群众,温度测试也应该一个一个地进行。如果发现疑似症状,暂时不允许进入大厅办公。如果体温超过37.3℃,应立即报告当地指定的防疫部门。
积极推进政务服务“网上管理”。省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市、县(市、区)应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倡导企业和群众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或“三金通”应用相关业务平台进行网上咨询、网上预约和网上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对确需现场处理的,建议延期处理或通过咨询电话提前预约,并提前沟通处理事项,以简化处理程序,减少群众等待时间。
暂停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市场。从2020年2月3日起,除防疫应急采购任务外,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暂停所有已公布项目的进场交易,积极协调相关方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发布公告,暂停新项目的进场预约。真正需要交易的重大建设项目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交易”。现场交易恢复时间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等渠道发布。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防疫相关商品、项目和服务的项目,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应按照财政部《关于方便防疫采购的通知》精神和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以满足防疫工作的需要为首要目标。(汪少飞)
标题: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多种措施开展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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