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支持合格国有金融机构上市的14点意见》
本篇文章869字,读完约2分钟
中国证券报讯(记者康)2月18日,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发布了《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各级政府将授权本级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初步建立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到2022年底,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和机制全面理顺,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全面优化,国有金融机构活力和控制力全面增强。
《实施意见》以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为目标,提出了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深化国有金融机构改革、加强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加强以资本管理为主要任务的资产管理、加强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等12项重点任务,以及加强党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等2项组织保障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对于重点金融机构,要努力建设与其职能分类相适应的金融投资运营公司。深化城市商业银行和农业商业银行改革,充分发挥国有金融资本的主导作用,鼓励引进高素质战略投资者。推进国有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和合格国有金融机构重组上市。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合理调整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行业的国有金融资本比例,提高资本配置效率。保持国有金融资本对关系全省金融安全稳定的重点金融机构的充分控制和主导作用。对于竞争领域的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将积极引进各类资本。国有金融资本可以持有绝对、相对或股权。稳步推进国有金融机构混合所有制改革。
《实施意见》要求省财政厅根据省政府对省级一级金融企业的授权,直接履行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者的职责。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履行出资人职责而再投资的国有金融资本,应保持现有管理制度不变,出资人应行使股东权利,实行财政部门确定的统一管理制度。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山东国有金融企业361家,总资产4.67万亿元,所有者权益5236.28亿元。与此同时,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例如,国有金融企业的资本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九龙防洪”和多头管理的问题。国有金融机构整体实力不强,部分国有金融企业经营状况不佳。隐藏的金融风险不容忽视。
标题:山东发布《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支持合格国有金融机构上市的14点意见》
地址:http://www.zyycg.org/hgjj/831.html
免责声明:中国企业信息网为网民提供实时、严谨、专业的财经、产业新闻和信息资讯,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中国企业信息网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