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日起,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许可证分离”改革已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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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改善商业环境,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又迈出了一大步。省政府近日发布了《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许可证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从今年12月1日起在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许可证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为全省推进相关改革创造更好的商业环境和提供经验。
“许可分离”是指将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分离,以便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可以进行一般的经营活动。这样更方便,也可以避免过去“办证容易,办证难”和“不准入内”的现象。全覆盖试点将把我省523个中央级改革项目和8个地方级企业相关营业执照项目全部纳入名单管理。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名单以外的相关行业或领域。改革将按照以下4种方式进行-
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可以凭营业执照开业。这种类型的适用主要是指设立涉及企业的营业执照事项不再具有必要性,市场机制能够得到有效监管,行业组织或中介组织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并能够通过过程中和过程后的监管得到有效监管。
批准改为备案。对于涉及企业的可以取消审批的营业执照事项,如果企业需要及时主动提供相关信息,以便有关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业管理和维护公共利益,应当将审批改为备案。这涉及九个事项:“诊所设立审批”、“诊所执业注册”、“社会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报关企业注册”、“食品经营许可证(只限销售预包装食品)”、“天然水域鱼类资源人工增殖放流审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审批”、“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空活动注册审批”、“民航企业与机场联合重组重组审批”
履行告知的承诺。企业承诺具备营业执照条件的,可以在取得执照后开业。对于涉及企业确需保留的营业执照事项,企业承诺符合营业执照条件。相关主管部门可以对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行为进行纠正,并通过过程中和过程后的监管有效防范风险,适用于此类情况。
优化审批服务。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等重大公共利益,以及其他涉及不具备取消审批或落实通知承诺条件的企业的营业执照事项,应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工作成本。
作为配套措施,《规划》提出,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省级相关部门应实现与业务运营相关的政府信息集中共享。通过信息共享可以获得的信息,不要求企业提供。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取得的经营资格被“直接取消”和“审批改为备案”的,省级主管部门应按有关要求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开展经营活动。(记者熊)
标题:自12月1日起,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许可证分离”改革已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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