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企业招聘就业困难员工可获得补贴
本篇文章529字,读完约1分钟
新华社福州12月5日电(记者吴剑锋)为进一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做好企业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福州市近日出台规定,对新进员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企业,可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
根据最近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人力资源保障的八项办法》,福州市规模以上的制造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及列入市政府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企业,将招收新员工(社会保障在福州首次参保)和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并按每人1000元的最高标准给予6个月以上的稳定就业补贴。当年每个企业的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对于因市场因素造成的失业人员,对于每名已就业半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职工,可一次性补助500元。
在社会保障补贴方面,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按照企业(单位)在相应期限内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此外,为了鼓励企业建立扶贫加工站、扶贫车间和扶贫基地,吸收当地和双职工地区贫困家庭的劳动力,该办法还建议对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脱贫(就业三个月后月平均工资不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资)的人员,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和补贴。
标题:福州:企业招聘就业困难员工可获得补贴
地址:http://www.zyycg.org/gyzz/1810.html
免责声明:中国企业信息网为网民提供实时、严谨、专业的财经、产业新闻和信息资讯,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中国企业信息网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