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信息网致力于为中国广大企业、企业家和商界、经济界人士,以及全球华人经济圈提供实时、严谨、专业的财经、产业新闻和信息资讯媒体。

当前位置:主页 > 宏观经济 >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来源:中国企业信息网作者:郑衣冠更新时间:2020-06-11 06:13:02阅读:

本篇文章5702字,读完约14分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防疫战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的20项政策措施》,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应对疫情

1.鼓励技术改造和扩大生产能力。防疫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能力和改造生产线的实际投资,纳入市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范围。如果企业购买设备以扩大生产能力,并能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形成生产能力,受益财政将按新购买设备的20%给予补贴。(由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配合)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2.提供财务折扣支持。对于2020年新增的市防疫重点担保企业专项再融资,在中央和省级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融资利率的50%和25%给予贴息的基础上,市、县财政按照财政受益的原则,对统筹基金再给予25%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由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配合)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3.保证满负荷生产的融资需求。对列入全省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相关银行机构将根据单笔一年期紧急信贷额度(最高1000万元人民币)开通“绿色通道”进行贷款审批,该额度将在到达时获得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上饶中心支行牵头,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协办)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4.政府采购的实施。只要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具备生产条件,就要实行生产、检测、认证“三同时”,并及时发放临时生产许可证。同级政府将采购其生产的符合要求的防疫物资作为战略物资储备。(由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牵头)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5.开展专业班工作,帮助棚户区居民。防疫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所在地负责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协调解决设备、原辅材料、劳动力、资金、运输和能源使用等实际困难,确保防疫物资和必要的生产生活物资的顺利运输。(由市工商局牵头,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和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予以配合)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第二,创造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

6.全面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而购买的设备,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本期增值税增免税将全额返还。交通防控、公共交通、生活服务、邮政快递收入、蔬菜、鲜肉蛋类产品生产流通等重点物资免征增值税。落实与公益捐赠相关的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疫情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确实难以纳税,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市税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配合)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7.全面优化纳税服务模式。对因疫情不能按时纳税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期最长延长至3个月,延长期内不得征收滞纳金。落实应急保障措施,确保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税控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增值税发票能够正常开具。大力拓展“非接触式”纳税服务,按照“尽可能上网”的原则,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税务终端等渠道,积极引导纳税人和纳税人办理税费业务(由市税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配合)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三、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

8.企业减租。出租国有资产住房,实行租金“两免三减半”,即租赁国有标准厂房的中小企业,租金前两个月免收,三个月后租金减半征收;出租非国有资产,鼓励业主降低租金。向在创业孵化基地落户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物业管理费、环卫费、租赁费和非生产性公用事业费补贴。标准是每月实际费用的60%。每个结算单位每季度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于租用购物中心综合体、其他营业场所和营业场所的,提倡和鼓励业主(业主)和承租人协商减租和免租,减租和免租应计入相应的业主所得税收入扣除额。(由市国资委、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牵头)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9.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于重点领域和有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对于急需资金支持和到期需要展期的贷款,执行利率将比原贷款利率下降10%以上。鼓励各金融机构通过降低成本率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完善贷款展期政策安排、增加信贷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措施,确保2020年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全年利率。(中国人民银行上饶中心支行、上饶银行保险监管支行、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协办)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10 .缓解企业流动性困难。更好地发挥上饶市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援助基金的作用。在疫情流行期间,允许临时转为普遍贷款基金,按照基准利率执行,帮助企业妥善解决到期还贷困难问题,降低企业资金“过桥”成本。(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上海投资控股集团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配合)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11.落实企业扶持专项资金和境外实际发生的参展费用补贴。对于政策标准明确、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并纳入2020年年度预算的扶持企业专项资金,必须坚持“一业一策”给予精确支持,抓紧申请,加快审批,及时拨付。对于已经支付参展费用,因疫情无法参展的,按照展会标准内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给予补贴。(由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配合)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12.结束新的欠款。建立清理和防止逾期账户的长期机制。继续推进中小民营企业清算工作。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业必须依法履行职责,避免新的拖欠。(由市工商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配合)

13.维护企业信用。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被列入上饶市信用“红榜”;因疫情无法按时向客户交付产品的企业,将不被列入上饶市信用“黑名单”。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履行国际贸易合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应积极帮助企业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申请不可抗力相关事实证明,免于信用处罚。(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配合)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14.发挥国有企业作用。根据法律法规,我们将在贷款回收、原材料供应、工程承包等方面加大对产业链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产业链顺利运行。允许国有企业捐赠超过批准金额的资金或物资,可以在办理捐赠手续前进行捐赠;由于国有企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并承担疫情防控所需的特殊药品、设备、防护材料、隔离设备等费用,对企业的业务数据产生影响,在业务绩效考核中作为特殊管理事项对待。(SASAC牵头,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协办)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四、加强财政支持

15.确保小微企业贷款量增加,价格下降。各银行机构在满足防疫领域各类企业信贷需求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信贷资源,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提高中小微型企业首贷款率、信用贷款率和不可偿还贷款率,增加制造业中小微型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确保2020年普遍中小微型贷款增速不低于平均增速。(中国人民银行上饶中心支行、上饶银行保险监管支行、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协办)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16.为金融服务开辟绿色通道。我们将创建一个快速的再贴现服务,将尽快开放交通。实施重点防疫企业融资白名单制度。优先支持上市企业银行承兑汇票再贴现额度。我们还将实施“一次一目了然”的独家服务。原则上,我们不会对贴现企业的类型、贴现利率、单笔票据金额等进行限制。(中国人民银行上饶中心支行、上饶银行保险监管支行、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协办)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17 .发挥政府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加强与银行合作,为疫情严重的行业和防疫行业定制担保产品,对疫情严重地区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市级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县(市、区)再担保机构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市政府金融办牵头,中国人民银行上饶中心支行、上饶银行保险监督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协办)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18.加强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支持。规划更多适合发行公司债券的好项目,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努力扩大公司债券的申请和审批规模。简化相关类型公司债券的申报程序,允许发行人在信用承诺的基础上予以接受,对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补充,然后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配合)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19.加强外汇服务对接。对于我市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相关银行机构应通过“一企一策”提供外汇服务。支持疫情的境内外进口外汇捐赠资金允许直接进入接受单位的经常账户进行结汇,方便资金的进入和结算。(中国人民银行上饶中心支行牵头,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协办)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五、积极促进稳定就业

20.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对于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其退保标准根据上一年度6个月人均月失业保险总额和上一年度每月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如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业务,可延期至疫情缓解并补发。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免交滞纳金,不影响个人权益。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应办理相关手续。(由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配合)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21.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密切关注全市农民工、应届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情况以及市内外就业需求,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就业信息、企业复工信息,开展网上招聘,建立返乡农民工留城应对机制。继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调整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企业员工到参加保险1年以上企业员工的申请条件,引导企业员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转行能力。实行社会保险补贴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补贴;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为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发展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70%的县(市、区)岗位补贴;实行就业见习补贴的,给予县(市、区)最低工资的70%补贴。(由市人民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进行合作。)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22.支持就业和创业。对于受疫情影响且还款困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原则上期限不超过1年,市财政将继续给予贴息支持。未按时完成延期手续的,免于信用处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申请风险担保贷款时将得到优先支持。(由市人民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上饶中心支行、市发改委等协调。)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六.稳定项目投资

23.实施在线项目审批。全面推广网上收藏、网上审批和网上交付。确需按规定提交纸质原始材料的,除特殊情况外,项目单位应先通过在线平台或电子邮件提供电子材料。项目单位应对所提供的电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疫情结束后提交纸质材料原件。(市发改委牵头,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配合。)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24.不开会就促进投资。积极探索实施委托招商,加强与海外商会企业和人才的对接,拓宽招商引资的范围和水平。对于有意签约的成熟项目,应加强网上对接和协商,确保尽快签约。对于已签署的项目,我们应做好项目启动和开工的充分准备。(由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配合)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25.加强重大“短板”项目的规划。积极联系国家和省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产业发展趋势,重点抓好“十四五”发展规划,特别是国家出台的应对疫情防控研究的优惠扶持政策指导,支持医疗、卫生、远程教育、物资配送等新一批短期和强弱势项目,有效提升应急风险应对能力。(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配合)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26.为项目开始和恢复工作做准备。对于在建项目,特别是已确定有全年计划、有工期和控制项目的项目,要及时了解企业在资金支持、就业保障、物流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需求和困难。,并有效地协调和解决它们。对于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应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辟绿色通道,尽量缩短审批时限,积极创造建设条件。对于前期项目,要加强项目论证,协调配合,加快各种前期手续的办理,促进项目早日落地。(由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区、上饶高速铁路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协办)。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这项政策的实施期限暂定为自颁布之日起三个月。中央政府和省里已经出台了相关的配套政策,我市也将遵照执行。如果与我市其他现有政策有重叠,我们将遵循不重复和高度优先的原则。

标题: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地址:http://www.zyycg.org/hgjj/829.html

免责声明:中国企业信息网为网民提供实时、严谨、专业的财经、产业新闻和信息资讯,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中国企业信息网编辑将予以删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