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60份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本篇文章596字,读完约1分钟
湖北省财政厅近日发布了《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政府采购各方不得做负面清单所列的60项禁止事项。
我省负面清单适用于政府采购的所有参与方,包括采购人、政府采购供应商、政府采购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各方。与其他省份的负面清单相比,增加了供应商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负面清单。
对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机构,从资格条件、采购要求、评价因素、流程、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等六个方面列出了39个负面清单,包括在不合理的条件下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未能依法选择评价专家、未能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未能及时、有效、完整地依法发布或提供采购项目信息等。对于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列出了六个负面清单,包括未依法处理的投诉和泄露机密。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供应商恶意串通,不正当竞争,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排挤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增加采购成本和行政执法成本。因此,有必要列出一份负面的供应商名单,并规范他们的行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也对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行为做出了禁止性规定。例如,《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还规定,各级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监督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记者张、通讯员龚培建、戚永正)
标题:湖北发布60份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地址:http://www.zyycg.org/cpzx/2198.html
免责声明:中国企业信息网为网民提供实时、严谨、专业的财经、产业新闻和信息资讯,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中国企业信息网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