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扎实有效推进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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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5日从省审计局获悉,2013年至2018年,全省审计机关共对领导干部进行了8732次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增收节支132.9亿元,采纳审计建议18800条,向社会公布或公布审计结果1970条。与此同时,我们不断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的问责。在过去的三年里,我们共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移交了100多人进行处理。
近年来,江苏各级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经济责任审计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在审计中,注意推进监督门槛。省级领导干部在职审计的比例从2013年的14.7%上升到2019年的72%。盐城和连云港的在职审计比例达到90%。扬州、南京等地相继建立并实施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通报、岗位交接等制度。南通、宿迁等地探索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级。
全省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实行“同步审计、双重审计”。自2015年以来,地方党委、政府、企业和机构普遍对主要党政领导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同步审计。“党政同步审计”的比例逐年上升。2019年,省级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比例达到68%。2017年,它为区法院和市法院院长以及检察院检察长的“两位领导人”组织了一次经济责任审计。2018年,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将全面推开。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增加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新审计,实行“双重审计”。同时,积极解决审计资源有限的问题,努力做好审计项目和组织方法的“两个统筹”,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政策跟踪审计等其他审计方法相结合,实现“一审多元”、“一审多元”。
全省审计机关也积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检验检验机构、人事部门的合作,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和审计结果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去年,江苏省纪委、省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合作的意见》,重点构建了联系协调、业务沟通、问题线索传递、审计结果应用、严格履行法律责任等六大协调机制。淮安“合作组织审判”、无锡“合作审查审判”和苏州、徐州、南通、连云港“合作检查审判”机制取得良好效果。海门、高邮、扬中等地正在探索推行经济责任等级制度,为组织部门选拔提拔干部提供参考依据。2018年1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推进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设。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新修订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条例》。新规定强调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对于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尽职尽责,确保中央禁止领导干部履职,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省正以《条例》颁布为契机,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抓紧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相关部门科学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以经济责任审计为平台,积极探索协调整合审计组织模式,不断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方法。 努力扩大审计监督的范围和深度,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沟通,增加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应用,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肖克饶小云朱璇)
标题:江苏:扎实有效推进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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